增值税申报表及其附加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2024-05-04

1. 增值税申报表及其附加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填表说明:
1、“发票起止号码”是指填写在本张表格中的发票(包括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起始及截止号码。
2、“(共 页、第 页)”分别是指《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共有几页,本张表格是其中的第几页。
3、《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4]134号文件)规定的编码填写。
即:第一位代表发票版本的语言文字,分别用1、2、3、4代表中文、中英文、藏文、维文;第二位代表是几联发票,分别用4、7表示四联、七联;第三位代表发票的金额版本号,分别有1、2、3、4表示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第三位为0表示电脑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空格不填。
4、“购货单位名称”栏应填写全称。
5、“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应按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具体名称填写。
6、“销售额”栏填写用不含税价格计算的销售额。纳税人如果使用普通发票,在填写本栏时应将其票面上的销售额价税分离,分别填写相应栏目。
7.“不开发票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栏填写内容包括视同销售及价外收入等不开发票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申报办法:
新申报办法主要调整内容:
1 、不改主表格式,通过重新设计、调整或增加附表的方式,实现营改增的相关政策,不影响地方收入。
2 、按货物劳务与应税服务销项税额比例直接划分应纳税额、从而间接划分本期应补退税额的方法,实现会统部门的税款分别开票、分别入库需要。
3、调整的内容充分满足营改增业务申报的实际需要。
4、试点地区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均按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办法进行纳税申报。
5 、附表一、二相关栏次的填报不再实行报税系统,认证信息系统数据直接导入,必须由企业自己填报。

增值税申报表及其附加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2. 增值税申报表及其附加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填表说明:
1、“发票起止号码”是指填写在本张表格中的发票(包括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起始及截止号码。
2、“(共 页、第 页)”分别是指《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共有几页,本张表格是其中的第几页。
3、《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4]134号文件)规定的编码填写。
即:第一位代表发票版本的语言文字,分别用1、2、3、4代表中文、中英文、藏文、维文;第二位代表是几联发票,分别用4、7表示四联、七联;第三位代表发票的金额版本号,分别有1、2、3、4表示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第三位为0表示电脑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空格不填。
4、“购货单位名称”栏应填写全称。
5、“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应按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具体名称填写。
6、“销售额”栏填写用不含税价格计算的销售额。纳税人如果使用普通发票,在填写本栏时应将其票面上的销售额价税分离,分别填写相应栏目。
7.“不开发票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栏填写内容包括视同销售及价外收入等不开发票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申报办法:
新申报办法主要调整内容:
1 、不改主表格式,通过重新设计、调整或增加附表的方式,实现营改增的相关政策,不影响地方收入。
2 、按货物劳务与应税服务销项税额比例直接划分应纳税额、从而间接划分本期应补退税额的方法,实现会统部门的税款分别开票、分别入库需要。
3、调整的内容充分满足营改增业务申报的实际需要。
4、试点地区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均按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办法进行纳税申报。
5 、附表一、二相关栏次的填报不再实行报税系统,认证信息系统数据直接导入,必须由企业自己填报。

3. 增值税附加税费申报表如何填报

1、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页面,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
      2、在申报税费清册列表中选择按期应申报,在税费申报列表中选择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点击右侧的填写申报表。
      3、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左侧是需要填写的所有表格,企业应该逐一完成填写。
      4、注意,填表顺序是先填写各项附表并保存。


      5、附表保存之后,附表数据会自动勾稽导入到主表相关项目中,再次复核并填写主表其他内容,点击保存。
      6、最后,点击申报,完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的填报。

增值税附加税费申报表如何填报

4. 增值税申报表及其附加税申报表怎么填写?有具体步骤吗?

填表说明:“发票起止号码”是指填写在本张表格中的发票(包括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起始及截止号码。

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一般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E)《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


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A)《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B)《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C)《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D)《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5.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的附加税如何填写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填写说明

  1.“税(费)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附加税费应纳税(费)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3.“本期是否适用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抵免政策”:符合《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的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选择“是”;否则,选择“否”。

  4.第5行“当期新增投资额”:填写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当期新增投资额减去股权转让、撤回投资等金额后的投资净额,该数值可为负数。

  5.第6行“上期留抵可抵免金额”:填写上期的“结转下期可抵免金额”。

  6.第7行“结转下期可抵免金额”:填写本期抵免应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后允许结转下期抵免部分。

  7.第8行“当期新增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填写本期经税务机关批准的上期留抵税额退税额。本栏等于《附列资料二》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8.第9行“上期结存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填写上期的“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

  9.第10行“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填写本期扣除后剩余的增值税留抵退税额,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当期新增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上期结存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

  10.第1列“增值税税额”:填写主表增值税本期应补(退)税额。

  11.第2列“增值税免抵税额”:填写上期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增值税免抵税额。

  12.第3列“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填写本期因增值税留抵退税扣除的计税依据。当第8行与第9行之和大于第1行第1列与第1行第2列之和时,第3列第1至3行分别按对应行第1列与第2列之和填写。当第8行与第9行之和(大于0)小于或等于第1行第1列与第1行第2列之和时,第3列第1至3行分别按第8行与第9行之和对应填写。当第8行与第9行之和(小于等于0)小于或等于第1行第1列与第1行第2列之和时,第3列第1至3行均填写0。

  13.第4列“税(费)率”:填写适用税(费)率。

  14.第5列“本期应纳税(费)额”:填写本期按适用的税(费)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费)额。计算公式为:本期应纳税(费)额=(增值税税额+增值税免抵税额-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税(费)率。

  15.第6列“减免性质代码”:按《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中附加税费适用的减免性质代码填写,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抵免不填列此列。有减免税(费)情况的必填。

  16.第7列“减免税(费)额”:填写本期减免的税(费)额。

  17.第8列“减免性质代码”:符合《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的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分别填写教育费附加产教融合试点减免性质代码61101402、地方教育附加产教融合试点减免性质代码99101401。不适用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抵免政策的则为空。

  18.第9列“本期抵免金额”:填写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本期抵免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金额。

  19.第10列“本期已缴税(费)额”:填写本期应纳税(费)额中已经缴纳的部分。该列不包括本期预缴应补(退)税费情况。

  20.第11列“本期应补(退)税(费)额”:该列次与主表第39至41栏对应相等。计算公式为:本期应补(退)税(费)额=本期应纳税(费)额-本期减免税(费)额-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本期抵免金额-本期已缴税(费)额。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的附加税如何填写

6.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具体项目填写说明:(一)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二)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三)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四)本表第1项“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包含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不包含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第1栏“本期数”≥第2栏“本期数”+第3栏“本期数”(五)本表第2项“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合计。(六)本表第3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七)本表第6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第6栏“本期数”≥第7栏“本期数”(八)本表第7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普通发票金额。(九)本表第8项“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出口免税货物的销售额。第8栏“本期数”≥第9栏“本期数”(十)本表第9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出口免税货物的普通发票金额。(十一)本表第10项“本期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本期按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第10栏“本期数”≥第1栏“本期数”×3%(十二)本表第11项“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数据,填写数据是根据相关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征额。(十三)本表第12项“应纳税额合计”栏数据,为本期按征收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除本期根据相关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征额后的余额。第12栏“本期数”=第10栏“本期数”-第11栏“本期数”(十四)本表第13项“本期预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预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稽查补缴的应纳增值税额。(十五)本表第14项“本期数”=第12栏“本期数”-第13栏“本期数”(十六)本表第1至12项的本年累计数=第1至12栏的“本期数”+本年度上期第1至12栏对应的本年累计数。(十七)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其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4栏,其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5栏。1、8月1号开始,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合并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件1-附件7),《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附件8)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是指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2、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二季度销售额为40万元,其中15万元收入业务开具了1%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因你公司向购买方就15万元收入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则需要按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缴纳1500元=15万元*1%)。对于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收入(25万元=40万元-15万元),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3、企业7月应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和资源税等4个税种,所涉及税种是否必须一次性申报完毕?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例如,纳税人可以在7月5日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3个税种,在申报期结束前再单独申报资源税,不用更正此前的申报。但在申报期结束前应完成相应税种的申报,避免产生未申报信息。具体咨询主管税务机关。4、个体工商户的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法律依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因此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在汇算清缴时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你公司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 增值税申报表及其附加税申报表怎么填写?有具体步骤吗?

填表说明:“发票起止号码”是指填写在本张表格中的发票(包括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起始及截止号码。

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一般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E)《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


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A)《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B)《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C)《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D)《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增值税申报表及其附加税申报表怎么填写?有具体步骤吗?

8. 附加税费申报表怎么填

法律分析:附加税有两种:一是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二是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第一种是一独立的税种,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征税标准的。第二种属于正税附加的一部分税,通常是以正税为征收标准征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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