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承秦制”主要体现不包括

2024-05-21

1. “汉承秦制”主要体现不包括

“汉家承秦之制,并立郡县,主有专己之威,臣无百年之柄。”然而那只是班彪对隗嚣说的,汉朝官方原文并未说过汉承秦制。灭秦的乃是楚人,刘邦之前是项羽,楚人行楚制,郡县制和分封制都是传承于楚国。秦朝实行的是郡县制无分封制,而郡县制却是楚国创造的。汉朝创造了州郡县制,先是州刺史后有州牧,同时采用分封制。
秦朝改宰相为丞相,建立以丞相为核心的中央官僚体制,丞相权力极大。汉朝约束丞相权力,汉武帝时的政务中心则转到了内廷,丞相职权逐渐转移到尚书台长官的手中,汉哀帝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则由司徒、司空、太尉共同执政。值得一提的是,汉朝末期两次采用丞相制,两次都被篡政发生暴-乱,秦朝丞相制不是什么好制度,篡-权倾向严重。
秦朝设立御史监-察制,刘邦在位时未采用,刘盈吕氏当权时恢复了监御史制。刘邦的儿子也就是汉文帝刘恒,他发现监御史对郡守县丞等包-庇纵容相互勾-结,制度不利,故设立新的地方监-察制度,之后逐渐发展为汉武帝时的州刺史制。
秦法自晋国《法经》而来,刘邦约法三章废除秦法,萧何增为九章,汉书刑法志原文是“今汉承衰周暴秦极敝之流,俗已薄于三代,而行尧、舜之刑”并不是你说的汉承秦制。
秦法删增修改晋国《法经》,本质是为了适配奴隶制的政治法令。秦法到汉法是从奴隶制到封建制的转变,秦汉法制大有不同。
首先秦朝统一文字为小篆,小篆字体和我们现在的汉字差异很大,汉朝的隶书字体才和我们相近。

秦法确实严苛甚至是残暴的,晋国的叔向在抨击郑国子产《铸刑书》是夏朝《禹刑》的时候肯定不会想到晋国之后的《法经》和继承了其后的更残暴的秦法。周代的法、战国诸侯的法和秦法是按顺序更为严苛的对比。
汉朝初立时刘邦在位仅几年,法令其实只有一句,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田税则恢复到周代时的十税一,后来又改为十五税一。
吕氏乱国平息之后,汉文帝大幅删改秦法内容后,实行的法制比法经的严苛度更轻,约略达到了周代法的程度甚至更轻。在田税方面,文帝也实施了三十税一的仁政,比周代十税一轻不少。战国时田税其实在周代基础上加倍了,秦国更甚,睡虎地竹简上有人故意隐没了这方面内容。有儒狗攻击汉文帝把斩右趾改为弃市,但原文却是“当斩右止,及杀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赇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已论命复有笞罪者,皆弃市”,意思是复罪并罚方为弃市。
刘恒的儿子也就是景帝,景帝年轻时个性不好,不过行政依旧延续了文帝的仁政。并且在此基础上删改量法更轻了,景帝其他方面虽然做的并不好,但是景帝的法改其实是中国历史上最值得称道的一次。景帝的儿子汉武帝后期行使儒术,自此和之前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渐行渐远。
我们必须正视的是,汉朝行使的仁政仅是相对于古代而言,但放在现代对比,依旧算是负担稍重的法制。汉朝法已经如此,更别提战国的法和更为严苛的秦法了。
当权者制定法令时,应该慎之又慎。虽然现在出现了鼓吹秦法的势头,但那并不是正常的人民所盼望的。

“汉承秦制”主要体现不包括

2. “汉承秦制”这句话怎么理解?

汉承秦制:
公元前200年,刘邦采纳齐人娄敬(即刘敬)的建议,迁都长安。娄敬认为刘邦得天下和先前的周朝不一样,所以不应该像周朝那样以洛阳为都城,应该定都关中。张良等人也建议迁都关中,因关中为形胜之地,人口众多,物产丰富,这样有利于在秦地镇守险地,国家才能兴旺。娄敬因建议刘邦迁都有功,赐姓刘,拜郎中号"奉春君",后为关内侯。 

刘邦当了皇帝之后,对秦亡的教训极为重视。他命士人陆贾总结包括秦朝在内的历代兴亡的经验教训,供他借鉴。陆贾认为:秦始皇并不是不想把国家治理好,而是制定的措施太残暴,用刑太残酷,所以秦国就灭亡了。陛下得了天下,要使国家长治久安,就应文武并用,这才是"长久之术"。刘邦对此非常赞同。刘邦认为,秦王朝的灭亡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秦始皇采取的政策太苛刻、太急切,特别是在取消"分封制"的问题上,分封制已有近千年的影响,若要废除,老百姓不能立即接受,对立情绪太大。刘邦认为实行分封制,对于消除对立情绪,稳定群臣名将,依然是一个重要手段。同时,刘邦也并不希望再出现诸侯割据、群雄争霸的分割局面,而秦始皇所创立的郡县制,确是克服这一弊端的有效措施,因此,刘邦采取了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的办法,人们称之为"郡国并行"制。

3. \“汉承秦制”,汉武帝采取了哪些措施使汉朝出现了大一统局面

答:如下措施:①政治上:颁布\“推恩令”实行削藩,加强中央集权;②经济上:将地方的铸币和盐铁经营权收归中央,实现经济上的大一统;③军事上:大力反击匈奴,进一步发展和巩固了国家的统一;④思想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儒家思想作为封建正统思想;⑤民族关系上(外交上):两次派遣张骞出使西域。⑥文化上:举办太学,推行儒学教育。

\“汉承秦制”,汉武帝采取了哪些措施使汉朝出现了大一统局面

4. 史书上说“汉承秦制”,意思是说汉朝有许多的制度是继承了秦朝的。汉朝对秦制的继承不包括( ) A.

     D         试题分析:本题考查学生对历史事件的理解能力。秦开始实行郡县制,汉初期,是封国郡县并行,在皇帝制,和三公九卿制上西汉对秦都继承发展。所以,A、B、C三项都是汉朝对秦制的继承,故D项符合题意。点评:汉朝还发展了监察制度,汉初期设刺史便是对这方面的发展,在秦朝这是三公中御史大夫的职责,在东汉,刺史权力加大,成为地方最高长官,地方由郡县发展为州郡县。    

5. “汉承秦制”主要表现在

答案C
本题难度较小。“汉承秦制”即汉朝继,承秦朝的制度——郡县制。封国制、察举制与编户制都是汉朝确立的制度。故选C。

“汉承秦制”主要表现在

6. 汉朝推翻秦就分为东西两汉吗

秦灭亡后是汉朝,开国皇帝刘邦
其实东汉、西汉都是后人的史称。 

西汉,汗高祖刘邦建国,这样西汉就建立了,但是又被犬戎这个少数民族所灭,然后汉朝的后裔,汉光武帝,刘秀,又在中国南方建立的汉王朝,史称东汉。东汉王朝势力已经大不如西汉,跟本没有能力实现统一,然后就有很多的军事割据势力的出现,这些军事割据不断征战不断出现局部的统一,东汉王朝也慢满的推出了历史的舞台,最后也就只剩下了三个军事割据了,我想看过三国的人都知道吧! 
汉朝(前202年 - 220年)是中国历史上继秦朝之后出现的朝代,分为“西汉”(前202年—8年)与“东汉”(公元25年—公元220年)两个历史时期,合称两汉。 

西汉为汉高祖刘邦所建立,建都长安;东汉为汉光武帝刘秀所建立,建都洛阳。其间曾有王莽短暂的自立新朝(公元8年-公元23年)。另外,部分亦将蜀汉列入汉朝的延续而将其归入汉朝的一部份,如此汉朝灭亡则是在263年,但大部分说法均将由刘备建立的蜀汉政权归入三国朝代史中。 

汉朝是一个强大的帝国,创造了辉煌的文明,和之后的唐朝合称为“强汉盛唐”。汉帝国和同时期的罗马帝国与印度的孔雀王朝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文明。汉朝统治时期所确立的社会与政治制度,一直延续到20世纪。到现在,中国人仍然称呼自己为“汉人”,而中华民族中以华夏族为主的中原部族集团亦慢慢被统称为“汉族”,其文字系统亦称为“汉字”。 

汉代起初在汉高祖刘邦时根据五德始终说,定正朔为水德,到汉武帝时,又改正朔为土德,直到王莽建立新朝,方才采用刘向刘歆父子的说法,认为汉朝属于火德。汉光武帝光复汉室之后,正式承认了这种说法,从此确立汉朝正朔为火德,东汉及以后的史书如汉书、三国志等皆采用了这种说法。因此汉朝有时也被称为“炎汉”,又因汉朝皇帝姓刘而称“炎刘”。

7. 汉承秦制出现并存的局面是什么

巩固皇权汉承秦制


公元前200年,刘邦采纳齐人娄敬(即刘敬)的建议,迁都长安。娄敬认为刘邦得天下和先前的周朝不一样,所以不应该像周朝那样以洛阳为都城,应该定都关中。张良等人也建议迁都关中,因关中为形胜之地,人口众多,物产丰富,这样有利于在秦地镇守险地,国家才能兴旺。娄敬因建议刘邦迁都有功,赐姓刘,拜郎中号"奉春君",后为关内侯。

刘邦当了皇帝之后,对秦亡的教训极为重视。他命士人陆贾总结包括秦朝在内的历代兴亡的经验教训,供他借鉴。陆贾认为:秦始皇并不是不想把国家治理好,而是制定的措施太残暴,用刑太残酷,所以秦国就灭亡了。陛下得了天下,要使国家长治久安,就应文武并用,这才是"长久之术"。刘邦对此非常赞同。刘邦认为,秦王朝的灭亡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秦始皇采取的政策太苛刻、太急切,特别是在取消"分封制"的问题上,分封制已有近千年的影响,若要废除,老百姓不能立即接受,对立情绪太大。刘邦认为实行分封制,对于消除对立情绪,稳定群臣名将,依然是一个重要手段。同时,刘邦也并不希望再出现诸侯割据、群雄争霸的分割局面,而秦始皇所创立的郡县制,确是克服这一弊端的有效措施,因此,刘邦采取了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的办法,人们称之为"郡国并行"制。

吸取了秦亡的经验教训之后,汉朝继承了秦朝大部分的制度,与秦朝的残酷刑法和严厉的治国思想不同,汉朝采取清净无为的黄老思想为治国的指导思想,这种思想体现在经济方面就是减轻百姓赋税。

汉朝的政治制度基本上也是秦朝的延续,中央是三公九卿,地方是郡县制。不过,在汉朝的乡一级地方机构中和秦朝有一点不同,即在各乡的三老中,又选出一个作为县的三老,负责和县级的官吏联系,沟通上下的关系。

在汉朝,除了郡县制外,还实行了封国制,即分封诸侯王到地方建立诸侯国和王国。最初,分封的是异姓王,如韩信等人,主要是为了团结众将取得战争的胜利。汉初,先是分封了7个异姓王,后来除了长沙王吴芮,其余都被陆续消灭。但在削平异姓王的过程中,高祖又分封了9个同姓王,他们都是高祖的子侄兄弟。汉高祖规定:诸侯王国的政治地位等同于郡,中央政府派相国辅佐各诸侯王,相国是中央的官吏,不准与各诸侯王勾结对抗中央,否则就要以"阿党附益"的重罪处罚。同时,还有侯国,地位和县等同,主要是封给建国功臣们。这样,诸侯国和郡县并立,因王国和诸侯国有自己独立的司法审判权,造成后来的地方政治机制混乱不堪。

为了维护尊卑等级,高祖还沿用了秦的20级爵位制度。在秦朝法律的基础上,高祖也改制了新的法律,就是汉代著名的《九章律》。在制定法律的同时,高祖又仿效秦朝建立起一套礼仪制度。归结起来,汉承秦制集中体现在礼法制度方面。汉高祖刘邦的统治政策与秦王朝有许多不同之处,这种不同之处,正是借鉴秦朝灭亡的教训而总结、制定、推行的。总之,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统一的中央集权封建大帝国又重新建立起来。

由于长达8年的战乱,使得建国之初的汉朝人口锐减,经济凋敝。为了促进经济的繁荣发展,汉高祖下令释放囚犯、流民返乡、军人复员、解放奴婢、鼓励生育。同时,他又调整土地政策,发展农业经济。

为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秦的赋税制度的基础上,高祖采取了轻徭薄赋政策。除了轻徭薄赋,高祖还通过"赐爵"、"复爵"等手段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不仅重点发展农业生产,汉高祖也对工商业的政策作了调整。主要措施就是放宽对私人工商业的限制,结果不仅振兴了工商业,也促进了农业生产。
汉承秦制的封建国家组织


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大一统的时代。秦汉时期开创的一系列制度,为以后历代封建统治者沿袭。“汉承秦制,但有因革”是指汉代并非简单完全模仿秦制,而是在总体框架上继承了秦制,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根据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对秦制作了从内容到形式的调整和变化。其实质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强化的表现,是两汉统治者在吸取前朝灭亡教训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皇权,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管辖,加强对广大劳动人民剥削控制,强化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体现。具体表现为:


一、承袭了秦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秦朝确立了皇权至高无上,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立法、司法、监察等各种权利都集中在皇帝一人手中,实行君主个人专制独裁。汉朝建立以后,继承了这一制度,但又在此基础上,构成了比较完整的皇帝名号、礼仪、皇位世袭等制度。


二、承袭了秦朝的监察制度。秦朝在中央设御史大夫,兼理国家的监察事务。汉朝的监察制度与秦朝一脉相承,但也有改革和发展。汉武帝时期,为加强中央集权,控制地方,把全国分13州,每州设刺史,负责监察。刺史级别不高,但巡查时代表中央,可以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刺史的设置,使皇权监控从中央波及到地方。


三、承袭了秦朝的郡县制。秦统一以后,在地方推行郡县制度,郡县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免。汉初在地方推行郡县制度,同时又兼有封国制。这种王国与郡县并存的体制被称为“郡国并行制”。但仍以郡县制为主。汉武帝时期,颁布“推恩令”,实行“附益之法”,最终解决了王国问题,加强了中央集权。


四、承袭了秦朝的官吏选任制度。察举、征辟等选官制度在秦朝时就有,但秦时的官吏多出于军功。到了汉代,朝廷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的需要,在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其中察举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


五、承袭了秦朝的赋税、徭役、兵制,形成了编户齐民制度。汉承秦制,在赋税方面表现尤为明显。凡秦朝已实行的税制,汉代均继续实行,其中有所变化和发展。主要表现新的税目的增加和旧税税率的增减。增加的新税目如更赋,增加的税率如人头税,但对田租却有所减少。


秦朝首创大一统局面,而且创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然而由于秦的暴政,二世而亡,可谓昙花一现。汉承秦制,出现了封建社会少有的盛世局面,关键在于对秦朝制度的因革。

汉承秦制出现并存的局面是什么

8. 试论汉承秦制与汉家制度

就象人离不开空气,鱼儿离不开水一样,儒家离开谎言就不能生存——作者题记  最近,有朋友给我寄来国学网上的一篇文章,题目为《 论“汉家制度”及其历史影响 》,看后着实吃了一惊,影响中国两千年的“汉家制度”典型特征怎么成了“将法家的刑治与儒家的德治结合起来”的“霸王道”,汉家制度明明是以法家黄老哲学(不是老庄哲学)为核心。法家汉制儒化后,西汉王朝也很快就灭亡了。
  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原来中学生的教科书上就是那样讲的——看来我们真有必要重写中国的政治哲学史了!
  古人就说“汉承秦制”,可相当长的时间里,世人都不清楚到底继承了什么?按照历史教科书的说法,汉初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主张清静无为,这就是“黄老哲学”。直到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中出土大量埋没了两千多年的黄老文献后(其中包括《黄帝四经》、《伊尹·九主》、《明君》等,它们同《老子》抄写在一起),我们才清楚黄老哲学不等同于中国传统道家的老庄哲学,黄老哲学是法家。司马迁说申子和韩非思想“归本于黄老”的真实意义是他们都秉承基于老子哲学基础的以法治国;进一步说,“汉承秦制”承的是法家。《史记·儒林列传》称“孝文帝本好刑名(汉代常黄老刑名并称——笔者注)之言”,《史记·商君列传》也称商鞅“少好刑名之学”,这是因为他们都崇尚法家。
  事实上从刘邦到汉宣帝,他们都明白儒家治国将意味着什么的?西汉到孝景时还“不任儒者”,但公元前140年汉武帝一上台,他的老师名儒卫绾(音“晚”)就上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汉书·武帝纪》),这相当于将法家踢出了国家政治的大门,堵住了法家入仕之道。而且武帝还引入了大量儒生主政。当好儒的赵绾提出窦太后不应干涉朝政时,激怒了信奉法家、握有实权的窦太后(武帝的爷爷汉文帝的皇后),她大骂这些儒生是装神闹鬼、只会骗人的术士新垣平,先是卫绾被不明不白的免职,后来许多高级官员入狱。《资治通鉴·汉纪》详细记载了这次重要的儒法斗争:
  “夏,六月,丞相卫绾免。丙寅,以魏其侯窦婴为丞相,武安侯田蚡为太尉。上雅向儒术,婴、蚡俱好儒,推毂代赵绾为御史大夫,兰陵王臧为郎中令。绾请立明堂以朝诸侯,且荐其师申公。秋,天子使使束帛加璧、安车驷马以迎申公。既至,见天子。天子问治乱之事,申公年八十馀。对曰:‘为治者不至多言,顾力行何如耳。’是时,天子方好文词,见申公对,默然,然已招致,则以为太中大夫,舍鲁邸,议明堂、巡狩、改历、服色事。”
  “武帝二年:太皇窦太后好黄、老言,不悦儒术。赵绾请毋奏事东宫。窦太后大怒曰:‘此欲复为新垣平邪!’阴求得赵绾、王臧奸利事,以让上。上因废明堂事,诸所兴为皆废。下绾、臧吏,皆自杀。丞相婴、太尉蚡免,申公亦以疾免归。”
  公元前135年,窦氏去世,好儒且腐败势利的田蚡作了丞相,儒家才得以登堂入室。《史记·儒林列传》载:“及窦太后崩,武安侯田蚡为丞相,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而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天下之学士靡然乡风矣。”
  尽管汉武帝开始任用儒生,但汉朝的法家治国理念并没有改变。史载汉武帝任用了大批正直廉洁的文法吏(又称“文史法律之吏”,后其中许多人被戴上“酷吏”的大帽子),让张汤修改法律,使法律更为完善,“禁网浸密。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见《汉书·刑法志》);当有人劝汉武帝念及李广的忠心和年迈分封李广时,汉武帝回答说,汉军的军规如此,要以歼敌情况和立功大小来封赏。后来才有了“冯唐易老,李广难封”一说;有人说武帝从来没有真正相信过儒生,现在看来,他是想用儒生(包括舅舅田蚡)来积聚自己的力量。
  直到汉宣帝刘询(就是他在法律中引入了儒家的“亲亲相隐”原则)时,法家仍是西汉的指导思想。汉元帝刘奭(音“是”,公元前49年嗣位)作太子时,就好儒术,为人柔懦。他反对宣帝「用法太深」,建议任用儒生。宣帝懂得用儒家治国国家必削弱,他严厉斥责了太子。据《汉书·宣帝纪》载:“(太子刘奭)柔仁好儒。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大臣杨恽、盖宽饶等坐刺讥辞语为罪而诛,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道:‘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
  不幸的事,宣帝的预言成了现实。汉元帝死后41年,大儒王莽篡汉!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汉宣帝的“霸王道”是指法家,而不是儒法并用,或外儒内法、德主刑辅。大家读《黄帝四经·六分》就会明白,黄老哲学没有像后来孟子一样将“王道”和“霸道”对立起来,尽管黄老似更崇尚以法治国的王道。《黄帝四经·六分》中说:“王天下者,轻县国而重士,故国重而安身;贱财而贵有知(智),故功得而财生,贱身而贵有道,故身贵而令行。□□天下□天下则之。(霸)主积甲士而正(征)不备(服),诛禁当罪而不私其利。故令行天下而莫敢不听。此自以下,兵单(战)力挣(争),危亡无日,而莫知其所从来。夫言(霸)王,其□□□唯王者,能兼复(覆)载天下物曲成焉。”(方框为出土时的脱字——笔者注)这句话翻译成现代汉语是:“称王天下的人,看轻一城一地而重视士人的归附,这样就使国家稳固而自身安逸;看轻财利而尊重知识,所以功成而财生;卑屈己身而尊重有道之人,所以能使自身显赫而令行天下。因此称王天下的人,天下人都会以其为表率。霸主积蓄兵力以征讨不听命的诸候国,诛伐理当治罪的国家而不图私利,所以能令行天下而没有敢于违抗命令的。除此之外,像那些不讲王术,只是凭借武力,为了私利而穷兵黩武的人,身亡国危指日可待,而他们居然还意识不到是因为什么。至于说到霸王,因为他们能效法天地、覆载天下,公平无私,所以能使天下万事各得其宜。”
  是我们为“汉家制度”正名的时候了,造就“强汉”的是法家,而不是今天“养生”的道家或“德主”的儒家。黄老哲学就是法家,许多记载表明黄帝是中华法系的先行者。《管子·任法》载:“故黄帝之治也,置法而不变,使民安其法者也”;《淮南子·主术训》载:“黄帝治天下,法令明而不暗”;《北堂书钞》引太史公《素王妙论》载:“黄帝设五法,布之天下”。到了西汉,以法家为核心的中华法系已经相当成熟——一个伟大的时代总上建立在一个伟大的治国理念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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