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死亡家人不继承怎么注销

2024-05-04

1. 股东死亡家人不继承怎么注销

股东死亡家人不继承的,要按实际情况来解决。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如果股东死亡家人不继承其股权,可以通过协商或评估确定该股东股权价格,由其他股东受让该股权或让公司收购该股权。继承人取得股权转让款,而不是注销股权。如果章程有约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权不能继承,或继承要满足某些条件或某些限制,都是有效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死亡家人不继承怎么注销

2. 股东死亡后没有继承人怎么办?

股东死亡后无继承人时,可以以公司名义收回该股权,之后由现有股东进行认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是可以对于股权的继承作出限制的。
一、《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纠纷有何规定
《公司法》中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作出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权的继承应包括股东资格,该继承也可以由公司章程特别规定排除,规定的修改必须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程序要求。
二、变更股东的情形有哪些
变更股东的情形如下:
1、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的份额转让。
2、对外协议转让股权。公司股东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协议,对外转让公司股权,导致股东变更。
3、因继承产生的股东变更,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身份。能够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等合法财产。遗产仅指被继承人的私人财产,而与身份相关的权利不在继承的范围内。这样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死亡产生继承的问题时,其只能继承股权中相应的财产权益,而与身份相关的表决权、决策权等股权则无法继承。
4、隐名股东变显名股东。《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由于股东人数的上限限制,导致参与职工持股计划的人数和这一规定发生冲突,在实践中多采取隐名股东的形式,即有部分人登记为显名股东,而其他出资者则作为隐名股东,由此导致显名和隐名股东共有股权的情形。隐名股东也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分取红利,公司内部通常也制定有相应的股权管理办法,只不过在工商登记中没有显示隐名股东罢了。
如果公司股东人数尚有空间,或者显名股东发生变化需要隐名股东浮出水面、或者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发生纠纷等原因,都有可能导致股东的变更,将隐名股东显现出来成为“名副其实”的股东。这种股东从幕后走到台前的行为所导致的股东变更,可以理解为一种确权行为,因此,不发生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5、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股权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主要原因导致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
(1)企业投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
(2)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
(3)企业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变更各方投资者股权;
(4)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质权人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取得该投资者股权;
(5)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投资者股权;
(6)企业投资者合并或者分立,其合并或分立后的承继者依法承继原投资者股权;
(7)企业投资者不履行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更换投资者或变更股权。
6、夫妻离婚导致共有股权变更。股权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股权进行了分割,股东会发生变更。
一、股东变更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工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给申请人发放《登记决定通知书》;
3、申请人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换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4、完成变更登记并备案。
二、股东变更需要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
7、股权转让协议;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综上所述,股东变更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还需要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以及股权转让协议等,才能完成股东变更的流程。
三、股份公司和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股份公司和责任公司的区别是:
1、性质上的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经营不仅是资本的结合,更注重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在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其中股份公司中的非上市公司仍然具有一定的合资性;
2、股权表现形式的差异: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权总额不分为等额。股东的股权以认缴的出资比例表示。股东在表决和偿还债务时,以认缴的出资比例享有权利和责任;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股金额相等的股份,由发起人或股东认购并持有。股东的表决权按认购股份计算,每股有表决权;
3、设立方式和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筹集资金,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发行股票或上市。设立流程为:设立公司章程-股东支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外,股份有限公司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复杂:设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并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成立大会-设立登记;
4、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人为发起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 死亡的股东能不能继承?

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要根据公司章程确定,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是可以继承股权的,但是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一、股东意外身故,股权如何处理
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或者购买其股份。根据公司法,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有权利继承股份和股东资格,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在具有人合性的有限公司中,公司章程可能规定股东去世后继承人不能当然继承股东资格而要进行表决,若不同意股东继承人继承,则由公司其他股东或外人购买该股份。
二、公司股权继承的问题
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允许公司章程另行规定股东资格继承办法,主要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股东之间的合作基于相互间的信任。而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毕竟已不是原股东本人,股权实质上发生了转让。
在此情况下,其他股东对原股东的信任并不能自然转变为对继承人的信任,不一定愿意与继承人合作,可能导致股东之间的纠纷,甚至形成公司僵局。
为此,从实际出发,应当允许章程规定股东认为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股东资格继承问题。比如规定,当股东不同意某人继承已死亡的股东的资格时,可以采用股权转让的办法处理股权继承问题等。
三、股权继承应注意哪些问题
股权继承应注意以下问题:
1、股权继承应符合公司章程;
2、尊重股东死前与其他股东继承公司股权的协议;
3、尊重继承人和公司原股东的意图;
4、参照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继承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死亡的股东能不能继承?

4. 股东死亡家人不继承怎么注销?

在公司章程没有进行另外约定的情况下,如果股东死亡家人不继承其股权,应该通过协商或者评估确定该股东股权价格,由其他股东受让该股权或者由公司收购该股权,继承人取得股权转让款,而不是注销股权。因为如果章程有约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权不得继承,或继承需满足某些条件或者某些限制,均为有效约定。
一、公司股东死了怎么办
公司股东死亡了股权应当由继承人继承。若是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继承人可以按照股权转让的程序获得股权,若是由股东优先购买的,则继承人只能够得到股权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公司更具有人合性。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中的东,原意指“主人”(东家),股东,即持股的主人,简单理解就是“老板”。
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二、股权转让同意规则适用于什么
股权转让同意规则适用于股权继承和赠与。公司章程可以就股权继承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股东资格可以依照公司法继承。继承人是原公司的股东,股权继承没有障碍,因为这不侵犯公司的人性,相当于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继承人不是公司原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权的,可以损害公司的人性。关于股权继承公司应表决是否同意,如果公司其他股东超过一半同意,继承人将继承原股东的资格。但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继承人继承股权的,异议股东可以以合理的价格购买股权。股权变现后,继承人获得股权变现价值。此时,继承人的财产利益没有受到损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5. 股东死亡家人不继承怎么注销

在公司章程没有进行另外约定的情况下,如果股东死亡家人不继承其股权,应该通过协商或者评估确定该股东股权价格,由其他股东受让该股权或者由公司收购该股权,继承人取得股权转让款,而不是注销股权。
因为如果章程有约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权不得继承,或继承需满足某些条件或者某些限制,均为有效约定。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形如下:
1、股东主动转让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股权转让有什么注意事项
股权转让是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别人,使他人成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股权转让时,我们应该注意:
1.受让方针对目标公司应该进行调查。调查的事项主要包括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等,尤其是要注意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2.出让方和受让方应当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3.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出让方应当在约定时间内通知公司其他股东,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表态。
4.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要及时表态,要注意防止出让方和受让方通过阴阳合同损害自己的优先购买权。
5.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此阶段要注意,除股权价格不能转让外,付款条件、付款期限等也不能有实质性的改变,否则就可能因为构成阴阳合同受到其他股东异议,严重的话,合同会被法院撤销或者认定无效。
6.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变更。此项事项需要目标公司和其他公司股东的配合,如果不积极配合,受让方可以起诉股东资格确认之诉。
三、股权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股权继承的性质的规定是: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股权继承是非基于法律行为的股权变动,合法继承人继承股权时,其他股东不能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死亡家人不继承怎么注销

6. 股东死亡不能继承吗

在公司章程没有进行另外约定的情况下,如果股东死亡家人不继承其股权,应该通过协商或者评估确定该股东股权价格,由其他股东受让该股权或者由公司收购该股权,继承人取得股权转让款,而不是注销股权。因为如果章程有约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权不得继承,或继承需满足某些条件或者某些限制,均为有效约定。
一、股份继承注意事项
1、股权继承应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记载公司组织规范及其行动准则的书面文件。2、尊重股东去世之前与其他股东对公司股权继承的约定。对这种约定,应该给予充分的尊重,只要没有明显的违法现象存在,就应认可其法律效力,即使公司法给出了某种解决方式,也应允许公司的股东通过事前的约定加以排除。3、尊重继承人与公司原股东的意思表示。股东之间事先没有约定,但去世股东的继承人与其他股东就股权继承达成协议,对该协议,由于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应该按该协议履行,但应以不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为限。4、参照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继承股权。当股东之间事先没有约定,事后也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于各继承人原来并不是公司股东,虽然按公司法的规定他们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各继承人要想取得股东资格成为公司股东,应由他们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由尚健在的股东表决,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他们入
二、股东去世后股权怎么处理
一、股东去世后,有继承人的,由股东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按照民法典或遗嘱,成为新的公司股东,继承股东资格。在此情况下,公司应当变更公司章程中股东的登记,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重新登记。
二、股东去世后,有继承人,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或者公司股权不得继承而须由公司回购等限制性规定,则继承人不能直接继承公司的股东资格,仅能对股权对应的财产权享有继承权,并应当通过向优先购买权人出让股权,或者由公司回购等方式而实现其继承的财产权。
三、股东去世后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由股东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对股权资产进行处分。
三、公证处股权继承公证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如果死亡股东的继承人是未成年人或是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种情况下,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公司股东的权利。
2、只有股东为自然人的股权才可以作为遗产。
3、有限公司未缴齐出资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拥有的股权也可以成为遗产。
4、如果死亡股东生前在公司担任了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应告知继承人,虽可取得股东资格,但并不能自然取得被继承人生前的职务。因为,公司的高管职位要么由股东会任免,要么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不能世袭。要想取得相关职务,按公司章程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7. 死亡股东可以继承吗

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民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产的债权等。股票是常见的有价证券,是一种财产权利。个人名下的股票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死亡股东可以继承吗

8. 股东死亡后继承人不主张继承怎么办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并不当然继承股东资格,是否取得股东资格,根据由公司章程决定。如果在自然人股东死亡之前,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禁止股东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股东继承人则不能依法获得股东资格,而只能继承原股东在公司所享有的财产权利。
一、公司法股权的继承有何规定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新《公司法》第76条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股东资格继承的条款只是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
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
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
二、法律规定大股东去世怎么办
公民死亡后其遗产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股东的出资作为股东的个人合法财产,在自然人股东死亡后,也应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股东资格的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虽然“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新公司法在这里对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作了除外的规定。即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不能继承股东资格,这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与公司的其他股东之间并不一定存在相互信任的关系。如果股东不愿意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那么在制定公司章程或依法修改公司章程时,可以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不能继承股东资格,如果是这样,那么,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在继承该股东的出资额后,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