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

2024-05-04

1. 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

法定盈余公积是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为10%。
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

2. 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一、股权分红协议书怎么写呢
第一,开始先写明分红协议书;第二,写明所有当事人的情况,甲方、乙方的具体信息等;第三,写明分配的方式,也就是能够得到多少比例的分红等;第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五,协议有效的时间,也就是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第六,协议解除的事由、争议解决的方法等;第七,双方签名或盖章。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二、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提供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余额表。
2、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还款存折(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3. 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是怎样的

法定盈余公积,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它的提取比例一般为净利润的10%,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一、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
正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
企业当年既没有盈利也没有亏损,但企业年初的未分配利润数是1000万,无其他转入,该企业在当年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100万和法定公益金80万(该企业按8%提取法定公益金)。此做法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的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二)提取法定公益金。
基于上述条款,该企业财务人员的结论如下:
首先,企业根据其当年是亏损还是盈利的实际情况分别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则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应是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其他转入,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后的余额(企业亏损当年在五年补亏期内,应由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否则就只能由税后利润弥补);如果企业以前年度有盈利,即企业有年初未分配净利润,则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应该是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的利润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
其次,企业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后,按规定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由于本企业当年既无盈利也无亏损,表面上不属于上述两者中的任何一种,因此既可以按照亏损情况处理(亏损为零,减去零),也可按照盈利情况处理(盈利为零,加上零)。故企业应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就应该是对年初未分配的利润1000万加零或减零,即以1000万为基数分别按10%和8%提取本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
笔者认为,该企业会计处理之所以不合理其症结在于其财务人员将《企业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的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中所提及的可供分配利润理解为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的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并将其作为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的基数。他们忽视了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的一个重要前提,即企业当年必须有税后净利润。
顾名思义,法定盈余公积应是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有盈余后提取的一种公积金,没有盈余将无从谈起。理论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盈余公积金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的规定——企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企业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企业法定公益金企业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企业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企业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益金。
可知,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应是税后利润,即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的一部分,如果当期没有净利润,肯定也就无从谈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的提取。也就是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必须是可供分配利润的一部分。
那么,可供分配的利润应该如何理解?由以上分析可知,对于前些年有盈余的企业,即有年初未分配利润的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数实际上就等于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数,而不是文中所示企业所理解的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数、其他转入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数之和;而对于企业前些年有亏损要弥补的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数应是弥补亏损后余额,即可供分配的利润数等于本年所实现的净利润数,减去待弥补亏损后的余额。
本文所指的企业,由于当年没有利润,故不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对于已提的法定盈余公积100万和法定公益金80万应转回,成为未分配利润180万。该企业所犯的错误从侧面提醒法律法规制定者在制定法律法规时,每个条款都应当清晰明确,尽量减少歧义,使每个条款只能有且仅有一种理解方式,对同一实务处理应规定采用统一且唯一的方式,减少出错的可能性,从而降低实务处理的成本。
二、法定盈余公积的相关规定
任意盈余公积,《公司法》第167条第3款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与否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盈余情况决定,法律不作强制规定。

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是怎样的

4. 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是怎样

法定盈余公积,百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它的提取比例一般为净利润的10%,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第一百六度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问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从税答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回中提取任意公积金。(故任意公积金根据股东会决议提取,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答条
第二款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一、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二、法定公益金和法定盈余公积金区别有哪些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盈余公积;另一种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
它主要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也可用于企业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
企业在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之后,还可以根据企业政策的需要计提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的用途与法定盈余公积相同。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
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计提;后者则由企业自行决定提取。法定公益金,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公益金。用于购建集体福利设施。
注: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法定公益金已经取消,改为任意公积金的内容
公司法167条3款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议,还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法定盈余公积用途: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企业扩大再生产;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任意盈余公积用途:如上,也可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建设。

5.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比例是多少?百分之多少?

任意盈余公积的比例由公司自行准定,法定公益金应按5%-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是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为10%,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的决议,从公司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对于非公司制企业而言,也可以按照超过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比例由公司自行准定法定公益金应按5%-10%提取。拓展资料:注意事项1、法定盈余公积根据一年的利润进行提取,所以会计只需要在每年年末做一次计提即可。根据企业收益表中计算出的净利润,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2、任意盈余公积,《公司法》第167条第3款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的提取与否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盈余情况决定,法律不作强制规定。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故任意公积金根据股东会决议提取,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4、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在于各自提取的依据不同。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则由企业自行决定。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比例是多少?百分之多少?

6.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比例是多少

法定盈余公积,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它的提取比例一般为净利润的10%,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公司法》第167条第3款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的提取与否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盈余情况决定,法律不作强制规定。

7. 盈余公积根据什么提取,比例是多少

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公益金专门用于公司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按现行规定,上市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x0d\x0a\x0d\x0a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一是法定盈余公积。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二是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x0d\x0a\x0d\x0a公司提取盈余公积主要可以用于以下两个方面: \x0d\x0a\x0d\x0a(1)用于弥补亏损。公司发生亏损时,应由公司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公司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未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x0d\x0a\x0d\x0a(2)转增资本,即所谓的“送红股”。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x0d\x0a\x0d\x0a盈余公积的提取实际上是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一种限制。提取盈余公积本身就属于利润分配的一部分,提取盈余公积相对应的资金,一经提取形成盈余公积后,在一般情况下不得用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盈余公积的用途,并不是指其实际占用形态,提取盈余公积也并不是单独将这部分资金从企业资金周转过程中抽出。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无论是用于弥补亏损,还是用于转增资本,只不过是在企业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的转换,如企业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实际是减少盈余公积留存的数额,以此抵补未弥补亏损的数额,并不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企业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也只是减少盈余公积结存的数额,但同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的数额,也并不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至于企业盈余公积的结存数,实际只表现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表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一个来源而已,其形成的资金可能表现为一定的货币资金,也可能表现为一定的实物资产,如存货和固定资产等,随同企业的其他来源所形成的资金进行循环周转。 \x0d\x0a\x0d\x0a盈余公积科目 \x0d\x0a由于法定公益金与一般盈余公积(含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有不同的用途,企业应当分别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x0d\x0a从理论上讲,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属于企业所有者所有,成为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从其中提取的法定公益金也属于企业所有者所有。由于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形式的特殊性,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从当年实现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数额的利润作为法定公益金,用于企业职工集体福利方面开支的资金来源。企业使用这部分公益金之后,则意味着未来可使用的公益金数额的减少。为了反映企业公益金的提取、使用和结余情况,企业应当在“盈余公积”账户下单设“法定公益金”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这部分公益金虽然是用于职工福利支出,但与用于职工个人的福利支出不同,其支出使用一般会形成一定的实物资产。因此,企业在使用公益金购建集体福利设施等形成固定资产后,一方面应登记形成的资产的价值,同时还应当将其使用的数额从公益金账户中转出,转至任意盈余公积账户,从而使公益金账户结余的数额,反映为企业未来可使用的公益金的数额。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按照实际使用公益金的数额,借记“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对于用公益金购建集体福利设施等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时,应当将该资产购建的原始支出中使用的公益金的数额,从任意盈余公积转回到公益金账户。进行账务处理时,应按照购建该固定资产原支出的公益金的数额,借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科目。 \x0d\x0a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当按照转增资本前的实收资本结构比例,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数额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下各所有者的明细账,相应增加各所有者对企业的资本投资。 \x0d\x0a\x0d\x0a盈余公积的核算 \x0d\x0a企业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时,按提取盈余公积的数额。 \x0d\x0a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x0d\x0a贷: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x0d\x0a\x0d\x0a企业按规定提取公益金时,按提取公益金的数额 \x0d\x0a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x0d\x0a贷:盈余公积—公益金 \x0d\x0a\x0d\x0a企业将提取的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支出时 \x0d\x0a借:盈余公积—公益金 \x0d\x0a贷: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x0d\x0a\x0d\x0a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按时当期弥补亏损的数额 \x0d\x0a借: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x0d\x0a货: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x0d\x0a\x0d\x0a企业用提取的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按照批准的转增资本数额 \x0d\x0a借: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x0d\x0a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x0d\x0a\x0d\x0a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照转增资本前的实收资本结构比例,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数额计入“实收资本”科目下各所有者的投资明细账,相应地增加各所有者对企业的投资。 \x0d\x0a\x0d\x0a外商投资企业按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以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照规定在合作期间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也作为盈余公积,在“盈余公积”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盈余公积根据什么提取,比例是多少

8. 如何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提取比例 盈余公积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是什么意思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制企业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及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法定盈余公积,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它的提取比例一般为净利润的10%,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1.弥补公司亏损;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3.转增公司资本(转增时所留存的该科目余额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法定公益金和法定盈余公积区别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盈余公积;另一种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它主要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也可用于企业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企业在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之后,还可以根据企业政策的需要计提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的用途与法定盈余公积相同。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计提;后者则由企业自行决定提取。法定公益金,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公益金。用于购建集体福利设施。注: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法定公益金已经取消,改为任意公积金的内容公司法167条3款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议,还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用途: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企业扩大再生产;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任意盈余公积用途:如上,也可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建设。正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企业当年既没有盈利也有没亏损,但企业年初的未分配利润数是1000万,无其他转入,该企业在当年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100万和法定公益金80万(该企业按8%提取法定公益金)。此做法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的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二)提取法定公益金。……”基于上述条款,该企业财务人员的结论如下:首先,企业根据其当年是亏损还是盈利的实际情况分别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则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应是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其他转入,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后的余额(企业亏损当年在五年补亏期内,应由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否则就只能由税后利润弥补);如果企业以前年度有盈利,即企业有年初未分配净利润,则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应该是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的利润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其次,企业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后,按规定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由于本企业当年既无盈利也无亏损,表面上不属于上述两者中的任何一种,因此既可以按照亏损情况处理(亏损为零,减去零),也可按照盈利情况处理(盈利为零,加上零)。故企业应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就应该是对年初未分配的利润1000万加零或减零,即以1000万为基数分别按10%和8%提取本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那么,该企业这样做是否正确呢?表面上看,他们的这项会计处理有理有据,但如果企业在某一盈利年度后的每年都是不盈利也不亏损(暂且不论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何等渺茫),每年也不分配利润,但每年都从年初未分配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到最后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就越来越少了。显然,这种会计处理是不合理的,那部分未分配利润被多次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笔者认为,该企业会计处理之所以不合理其症结在于其财务人员将《企业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的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中所提及的“可供分配利润”理解为“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的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并将其作为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的基数。他们忽视了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的一个重要前提,即企业当年必须有税后净利润。顾名思义,“法定盈余公积”应是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有盈余后提取的一种公积金,没有盈余将无从谈起。理论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盈余公积金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的规定——“企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企业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企业法定公益金……企业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企业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企业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益金。……”可知,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应是税后利润,即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的一部分,如果当期没有净利润,肯定也就无从谈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的提取。也就是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必须是可供分配利润的一部分。那么,可供分配的利润应该如何理解?由以上分析可知,对于前些年有盈余的企业,即有年初未分配利润的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数实际上就等于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数,而不是文中所示企业所理解的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数、其他转入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数之和;而对于企业前些年有亏损要弥补的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数应是弥补亏损后余额,即可供分配的利润数等于本年所实现的净利润数,减去待弥补亏损后的余额。本文所指的企业,由于当年没有利润,故不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对于已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100万和法定公益金80万应转回,成为未分配利润180万。该企业所犯的错误从侧面提醒法律法规制定者在制定法律法规时,每个条款都应当清晰明确,尽量减少歧义,使每个条款只能有且仅有一种理解方式,对同一实务处理应规定采用统一且唯一的方式,减少出错的可能性,从而降低实务处理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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