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职工医保是从哪年开始的

2024-05-20

1. 陕西职工医保是从哪年开始的

亲亲,陕西省职工医保是从2001年元月开始交的。【摘要】
陕西职工医保是从哪年开始的【提问】
亲亲,陕西省职工医保是从2001年元月开始交的。【回答】
亲亲,陕西省企业职工是从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一年由公司代为缴纳医疗保险的,1992年左右开始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开始在全国范围里推广。职工医保的正式开始是1998年12月。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从1999年初开始启动。决定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回答】

陕西职工医保是从哪年开始的

2. 陕西职工医保是从哪年开始的

法律分析:陕西省城镇医疗保险是从1992年开始交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3. 陕西职工医保是从哪年开始的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陕西职工医保是从哪年开始的解答为:陕西省职工医疗保险是2001年先在国有企业开始实施的。亲亲为您查询到以下相关信息哦:职工医保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户、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摘要】
陕西职工医保是从哪年开始的【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陕西职工医保是从哪年开始的解答为:陕西省职工医疗保险是2001年先在国有企业开始实施的。亲亲为您查询到以下相关信息哦:职工医保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户、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回答】

陕西职工医保是从哪年开始的

4. 陕西职工医保是从哪年开始的

陕西省企业职工是从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一年由公司代为缴纳医疗保险的,1992年左右开始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开始在全国范围里推广。职工医疗保险是囊括在职工社保里的,主要用于解决主要解决我们的看病问题,满足一定条件,在看病的时候可以使用医保报销,少花些钱。职工医保的特点主要是在于一下几点:2、社会性职工医保属于团险,就是通过用人单位进行缴纳,但保险资金的收集和医疗费用的支付是在全社会内进行的,由政府有关部门集中管理。在原有的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下,单位的经济效益和领导者的态度直接影响到职工能否得到医疗待遇。职工要承受一定的风险。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举办的,资金来源有保证,有法定的运行程序和严格的监督机制。较之原有的制度,增强了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2、强制性和非营利性相对于商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特点是强制性和非营利性。由于基本医疗保险的目的是确保符合条件的城镇职工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所以政府通【摘要】
陕西职工医保是从哪年开始的【提问】
陕西省企业职工是从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一年由公司代为缴纳医疗保险的,1992年左右开始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开始在全国范围里推广。职工医疗保险是囊括在职工社保里的,主要用于解决主要解决我们的看病问题,满足一定条件,在看病的时候可以使用医保报销,少花些钱。职工医保的特点主要是在于一下几点:2、社会性职工医保属于团险,就是通过用人单位进行缴纳,但保险资金的收集和医疗费用的支付是在全社会内进行的,由政府有关部门集中管理。在原有的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下,单位的经济效益和领导者的态度直接影响到职工能否得到医疗待遇。职工要承受一定的风险。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举办的,资金来源有保证,有法定的运行程序和严格的监督机制。较之原有的制度,增强了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2、强制性和非营利性相对于商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特点是强制性和非营利性。由于基本医疗保险的目的是确保符合条件的城镇职工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所以政府通【回答】
有什么问题可以再次向我提问【回答】
我的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回答】
能快一点吗【提问】
在问一下到现在交了多少年了【提问】
30【回答】

5. 陕西职工医保是从哪年开始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摘要】
陕西职工医保是从哪年开始的【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亲,陕西职工医是从2001年1月1日开始交的哦【回答】
 实际缴费年限指2000年1月1日起西安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实际参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哦【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回答】

陕西职工医保是从哪年开始的

6. 陕西职工医保是从哪年开始的

亲您好,陕西职工医保是从1992年开始交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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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您好,陕西职工医保是从1992年开始交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回答】

7. 陕西职工医职保是从哪年开始的

亲亲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微笑][微笑]陕西职工医职保是从哪年开始的:亲亲 您好 陕西省职工医保是从2001年元月开始交的哦,陕西省企业职工是从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一年由公司代为缴纳医疗保险的,1992年左右开始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开始在全国范围里推广。职工医保的正式开始是1998年12月。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从1999年初开始启动。决定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摘要】
陕西职工医职保是从哪年开始的【提问】
亲亲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微笑][微笑]陕西职工医职保是从哪年开始的:亲亲 您好 陕西省职工医保是从2001年元月开始交的哦,陕西省企业职工是从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一年由公司代为缴纳医疗保险的,1992年左右开始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开始在全国范围里推广。职工医保的正式开始是1998年12月。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从1999年初开始启动。决定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回答】
以下是相关拓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陕西职工医保起付标准陕西所辖各省的职工医保缴费情况略有差异,下面以西安为例,做具体介绍。西安的医保起付标准,与医院级别和住院次数(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关。(1)一级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第一次住院,标准为200元;第二次住院,标准为150元;第三次住院,标准为100(2)二级医疗服务机构:第一次住院,标准为400元;第二次住院,标准为300元;第三次住院,标准为150元。(3)三级医疗服务机构:第一次住院,标准为650元;第二次住院,标准为550元;第三次住院,标准为350元。(4)三级特等医疗服务机构:第一次住院,标准为850元;第二次住院,标准为800元;第三次住院,标准为550元。二、陕西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陕西所辖各省的职工医保缴费情况略有差异,下面以西安为例,做具体介绍。西安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住院报销比例,与医院级别和住院费用档次有关。(1)在职职工: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最低,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的,报销比例为88%;一级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比例最高,1万至最高支付限额的,报销比例为95%。(2)退休人员: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最低,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的,报销比例为91%;一级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比例最高,1万至5万元的,报销比例为97%。需要注意的是:住院费用在5万元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是一致的,均为95%。【回答】
亲亲还有什么想问的吗 [微笑][微笑]可以详细说说哦~【回答】

陕西职工医职保是从哪年开始的

8. 2022年陕西职工医保缴费时间

为切实做好2022年      我市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西安市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市医保发〔2022〕97号)文件精神,结合      我市      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参保缴费对象      (一)具有      我市      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西安市居住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非从业居民。      (二)监护人具有      我市      户籍、居住证或参加      我市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2周岁以下儿童。      (三)      我市      范围内的各类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中专、技校学生,以学校(校区)为单位,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通过学校集中缴费。二、缴费标准      全省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标准统一为96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1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50元。      具有陕西省户籍的特殊人员,可享受分类参保资助。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无需个人缴费;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90元。      以上享受分类资助的参保人员,应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不享受个人缴费分类参保资助政策。三、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时间      2022年      我市      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20日,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3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在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缴纳      出生当年医保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      缴纳      出生当年医保费,当年内可按照其他特殊人员缴费途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参保,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至12月31日。      2022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及未      缴纳      上一学年大学生医保的在校生,在校      缴纳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后,待遇享受期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需要参保且政策允许参保的特殊人员,按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从完成缴费后的次月算起。四、缴费方式及渠道      个人缴费建议优先使用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微信、银联云闪付、网上银行、支付宝等方式缴费,也可通过开办代收业务的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缴费终端,以及税务办税服务厅等方式缴费。      缴费时,需选择“2023”年度。      (一)“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      (二)秦农银行:全市各营业网点、自助设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助农E终端;      (三)工商银行:全市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网点智能终端、“工商银行陕西分行”微信公众号、工银e缴费二维码扫码;      (四)农业银行:全市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扫码付;      (五)中国银行:全市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      (六)光大银行:微信城市服务、“社保云缴费”小程序;      (七)中国银联:云闪付APP(陕西社保缴费);      (八)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板块、“陕西社保缴费”小程序;      (九)建设银行:全市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智慧柜员机、裕农通金融服务点、扫码付、秦务员APP;      (十)邮储银行:全市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数字人民币;      (十一)税务办税服务厅(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五、权益保障      医保部门按照税务部门传递的征缴入库信息进行缴费人权益记录,保障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享受。六、缴费票据      (一)银行代收以银行自助设备打印的票据或柜面打印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为缴费凭证。      (二)通过手机银行、微信、网上银行、银联云闪付、支付宝等电子渠道缴费,以电子订单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七、注意事项      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需持身份证及本人户口本等户籍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医保经办部门或指定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需先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停保后再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涉及医保政策和待遇享受问题,可向户籍或居住证地医保部门咨询,咨询电话可在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涉及缴费问题可拨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咨询,也可前往      我市      各办税服务厅咨询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