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死亡后无继承人该怎么处理

2024-05-04

1. 股东死亡后无继承人该怎么处理

股东死亡后,无继承人的处理方式如下:
1、公司现有股东可以受让该股权,或者以公司名义收回该股权之后再行认购,股权重组。
2、如果公司不予办理变更登记,出具出资证明,可以将公司起诉到法院。
一、去世后股份怎么处理
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去世后的安排有所规定,那么应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
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没有特别规定,那么自原股东死亡之日起,其合法继承人就获得了继承其股权的权利。
之后,取得股权继承权的继承人需要携带证明其具有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文件至公司登记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具体需要的材料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确定。
二、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怎么办理?
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办理:
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东之间一般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即可;
3、全部转让股权的,公司应当注销转让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受让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4、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5、办理变更登记。
三、股权转让手续的程序是什么
股权转让手续的程序如下:
1、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
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股权转让的数额、价格、程序、权利义务作出具体规定,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3、收回原股东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变更登记公司股东名册,注销原股东名册,在股东名册中记录新股东姓名、住所和转让出资额,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4、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死亡后无继承人该怎么处理

2. 股东死亡后,无继承人时该如何处理

股东死亡后,无继承人的处理是公司现有股东可以受让该股权,或者以公司名义收回该股权之后再行认购,股权重组。如果公司不予办理变更登记,出具出资证明,可以将公司起诉到法院。
一、公司法转让股权转让的规定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二、夫妻离婚公司怎么分割
公司财产分割实质上就是公司股权的转让,夫妻一方可以将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一部分或整体都转让给另一方。离婚时公司财产的分割方法是:1、夫妻协商一致后,公司过半数股东也同意转让股权,夫妻股权的受让方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2、夫妻协商一致后,公司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夫妻协商股权转让后,公司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的,主要按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股东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但是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权的,那么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将股权进行折价再分割;股东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的,但是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权,那么此种情况将视为过半数股东同意股权转让,即夫妻中受让股权的一方可以受让股权,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三、公司股东死亡了怎么办
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果公司章程对此有所规定,那么应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
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没有特别规定,那么自原股东死亡之日起,其合法继承人就获得了继承其股权的权利。
之后,取得股权继承权的继承人需要携带证明其具有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文件至公司登记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具体需要的材料建议您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 股东死亡后无继承人该如何处理

股东死亡后,无继承人的处理:
1、现有股东可以受让该股权,或者以公司名义收回该股权之后再行认购,股权重组。
2、不予办理变更登记的,出具出资证明,可以将公司起诉到人民法院。
一、企业股权转让手续是什么
根据我国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一、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三、出让方和受让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四、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验资。五、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六、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七、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八、召开新股东会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九、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程。十、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二、离婚公司财产如何分割?
公司财产分割实质上就是公司股权的转让,夫妻一方可以将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一部分或整体都转让给另一方。离婚时公司财产的分割方法是:
1、夫妻协商一致后,公司过半数股东也同意转让股权,夫妻股权的受让方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2、夫妻协商一致后,公司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夫妻协商股权转让后,公司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的,主要按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①股东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但是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权的,那么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将股权进行折价再分割;
②股东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的,但是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权,那么此种情况将视为过半数股东同意股权转让,即夫妻中受让股权的一方可以受让股权,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死亡后无继承人该如何处理

4. 股东死亡后没有继承人怎么办?

股东死亡后无继承人时,可以以公司名义收回该股权,之后由现有股东进行认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是可以对于股权的继承作出限制的。
一、《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纠纷有何规定
《公司法》中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作出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权的继承应包括股东资格,该继承也可以由公司章程特别规定排除,规定的修改必须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程序要求。
二、变更股东的情形有哪些
变更股东的情形如下:
1、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的份额转让。
2、对外协议转让股权。公司股东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协议,对外转让公司股权,导致股东变更。
3、因继承产生的股东变更,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身份。能够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等合法财产。遗产仅指被继承人的私人财产,而与身份相关的权利不在继承的范围内。这样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死亡产生继承的问题时,其只能继承股权中相应的财产权益,而与身份相关的表决权、决策权等股权则无法继承。
4、隐名股东变显名股东。《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由于股东人数的上限限制,导致参与职工持股计划的人数和这一规定发生冲突,在实践中多采取隐名股东的形式,即有部分人登记为显名股东,而其他出资者则作为隐名股东,由此导致显名和隐名股东共有股权的情形。隐名股东也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分取红利,公司内部通常也制定有相应的股权管理办法,只不过在工商登记中没有显示隐名股东罢了。
如果公司股东人数尚有空间,或者显名股东发生变化需要隐名股东浮出水面、或者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发生纠纷等原因,都有可能导致股东的变更,将隐名股东显现出来成为“名副其实”的股东。这种股东从幕后走到台前的行为所导致的股东变更,可以理解为一种确权行为,因此,不发生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5、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股权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主要原因导致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
(1)企业投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
(2)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
(3)企业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变更各方投资者股权;
(4)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质权人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取得该投资者股权;
(5)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投资者股权;
(6)企业投资者合并或者分立,其合并或分立后的承继者依法承继原投资者股权;
(7)企业投资者不履行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更换投资者或变更股权。
6、夫妻离婚导致共有股权变更。股权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股权进行了分割,股东会发生变更。
一、股东变更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工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给申请人发放《登记决定通知书》;
3、申请人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换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4、完成变更登记并备案。
二、股东变更需要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
7、股权转让协议;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综上所述,股东变更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还需要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以及股权转让协议等,才能完成股东变更的流程。
三、股份公司和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股份公司和责任公司的区别是:
1、性质上的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经营不仅是资本的结合,更注重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在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其中股份公司中的非上市公司仍然具有一定的合资性;
2、股权表现形式的差异: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权总额不分为等额。股东的股权以认缴的出资比例表示。股东在表决和偿还债务时,以认缴的出资比例享有权利和责任;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股金额相等的股份,由发起人或股东认购并持有。股东的表决权按认购股份计算,每股有表决权;
3、设立方式和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筹集资金,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发行股票或上市。设立流程为:设立公司章程-股东支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外,股份有限公司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复杂:设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并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成立大会-设立登记;
4、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人为发起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 股东死亡家人不继承怎么办

股东死亡家人不继承可以进行声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死亡,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权,但是有限公司的章程可以对此做出限制,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对此不能做出限制。【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死亡家人不继承怎么办

6. 股东死亡无继承人继承该股权如何分配

股东死亡后无继承人其股份,可以以公司名义收回该股权,之后由现由股东进行认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是可以对于股权的继承作出限制的。
一、股东资格是否可以继承
股东资格可以继承。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有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不仅仅是财产权;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作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自然继承。
股权的合法继承将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将对有限责任公司产生深远的影响。由于其资本合并,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这也是我国公司法仅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中规定股权继承的原因。
二、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可以怎么办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可以限制该股东权利,追究该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约责任。
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该股东将未出资的股权内部转让出资到位的股东可以与该股东协商要求其将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内部转让,之后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当股东不进行出资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限制其股东权利或者变更持股份额,甚至取消其股东身份;
2、公司的其他股东代替其补足出资;
3、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其他人;
4、向法院起诉其履行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是依据公司章程履行合同义务,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属于违约行为,其他股东有权对其提起要求补足出资的诉讼。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起计算。
三、股份公司的股份可以做继承吗
股份公司股权可以继承。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的财产权利。因此,股份的继承权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不可以被侵犯的。而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一般来说是可以被继承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股份股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股东死亡后继承人不主张继承怎么办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并不当然继承股东资格,是否取得股东资格,根据由公司章程决定。如果在自然人股东死亡之前,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禁止股东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股东继承人则不能依法获得股东资格,而只能继承原股东在公司所享有的财产权利。
一、公司法股权的继承有何规定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新《公司法》第76条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股东资格继承的条款只是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
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
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
二、法律规定大股东去世怎么办
公民死亡后其遗产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股东的出资作为股东的个人合法财产,在自然人股东死亡后,也应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股东资格的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虽然“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新公司法在这里对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作了除外的规定。即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不能继承股东资格,这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与公司的其他股东之间并不一定存在相互信任的关系。如果股东不愿意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那么在制定公司章程或依法修改公司章程时,可以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不能继承股东资格,如果是这样,那么,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在继承该股东的出资额后,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

股东死亡后继承人不主张继承怎么办

8. 有死亡继承人的股东能否继承

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在一般情况下是能继承相应股权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依法享有股权继承的权利,公司章程规定不得继承的,按照约定执行。但仍应当将股权折价支付给继承人。
股权转让同意规则适用于股权继承和赠与。公司章程可以就股权继承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股东资格可以依照公司法继承。继承人是原公司的股东,股权继承没有障碍,因为这不侵犯公司的人性,相当于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继承人不是公司原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权的,可以损害公司的人性。关于股权继承公司应表决是否同意,如果公司其他股东超过一半同意,继承人将继承原股东的资格。但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继承人继承股权的,异议股东可以以合理的价格购买股权。股权变现后,继承人获得股权变现价值。此时,继承人的财产利益没有受到损害。
二、《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纠纷有何规定
《公司法》中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作出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权的继承应包括股东资格,该继承也可以由公司章程特别规定排除,规定的修改必须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程序要求。
三、继承股权后就可以成为股东吗?
继承股权后可以成为股东,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已经死亡的股东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股东所有的公司股权享有继承权成为公司股东,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成为股东要经过法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