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推销保险,有误导和隐瞒行为,按法律的话,犯了保险法那一条,哪一款,谢谢

2024-05-09

1. 被推销保险,有误导和隐瞒行为,按法律的话,犯了保险法那一条,哪一款,谢谢

你好,在推销保险的时候,业务员有误导和隐瞒的行为,违反保险法的第131条和132条。
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摘要】
被推销保险,有误导和隐瞒行为,按法律的话,犯了保险法那一条,哪一款,谢谢【提问】
你好,在推销保险的时候,业务员有误导和隐瞒的行为,违反保险法的第131条和132条。
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回答】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十)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第一百六十六条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有本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回答】
谢谢您的回答,对我帮助很大,我的情况是这样
我的保险交了十二年了,当时业务员介绍是交慢十五年后保险继续,只要不取出来直到终身,要是需要钱,比如孩子上大学,结婚,可以随时取出 ,保险终止,2021年我看网络都在说保险业务员说的跟保单不一样,我就拨打95500确认,的确是不一样,我找到当年推销保险的业务员,他也不承认当年说的话了,他说不是十五年,交完十五年后,十八年到二十年能取出来,这次我录音了,合同上是三四十年左右才能够本金,所以他还是存在误导,我想通过法律来维权,
请问我是找保监会举报,还是去法院起诉呢?谢谢您!【提问】
你好,先向保监会投诉,您最好去你们当地的保监会,亲自去投诉,是最有效率的,也可以先打银保监会12378的电话进行投诉。【回答】
如果证据确凿的话,对方业务员的确有误导行为,这种情况下是能给您处理,能够全额退保,以及赔偿你的损失的,如果保监会认为证据不足,您再去法院起诉。【回答】
保险公司当年有电话回访,应该多我们消费者不利,可是那时候业务员让咱怎么回答就怎么回答了,非常信任业务员,如果到了公堂问我回访电话是,我该怎么回答才合适呢?请您帮我想想怎样回答对咱有利,谢谢您【提问】
您可以让保险公司调取当初的回访电话,而且你要说明是业务员,让你这样的回答,您当时并不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回答】

被推销保险,有误导和隐瞒行为,按法律的话,犯了保险法那一条,哪一款,谢谢

2. 保险销售误导行为涉及到什么法律?

法律分析:保险销售误导行为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l、虚假宣传 保险公司或保险销售人员以增加销售为目的,私自印制保险产品说明书或其它宣传材料,其中掺杂虚假宣传内容或欺诈误导成分。
2、片面介绍
销售人员不向消费者解释保单现金价值、犹豫期、退保损失、除外责任等事项,使消费者没有全面了解投保人的权利义务;或者在介绍新型产品时,不如实旨知分红不确定性和费用扣除、投资风险等情况。
3、夸大功能
销售人员夸大保险责任,或夸大投资收益,或“信口开河”夸大分红水平,或“断章取义”,利用保险公司公布的短期收益率,预测分红水平,引诱消费者投保。
4、混淆产品
此类现象多发生在银邮代理领域,主要是保险公司银保专员或银行工作人员将保险产品介绍为银行理财产品,有意混淆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套用“本金”、“存入”、“利息”等概念,并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进行片面类比,使消费者陷入“需用钱时可取回保费”等认识误区。
5、篡改客户信息
消费者在投保过程中需要留存个人真实信息资料,这是保险企业日后向客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基本保证,也是客户维护自身权益、获取保单信息的重要途径。在保险销售现状中,恶意篡改客户信息资料以期达到中断客户与保险企业联系的手段也是屡禁不止。例如由于恶意篡改、故意漏填投保人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客户信息资料,达到恶意规避电话回访或代替回访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第一百二十六条 保险人委托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应当与保险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二十七条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
保险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保险人名义订立合同,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

3. 保险销售误导行为的法律后果具体是什么?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的 ,应承担以下法律后果:1.被保险人、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 ,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 ,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结束保险合同关系 ,并且不退还保险费。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 ,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也不退还保险费。3.保险事故发生后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伪造、变造有关证明、资料或其他证据 ,虚报事故原因 ,夸大损失程度的 ,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保险欺诈行为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 ,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1)他的行为属于违法 ,严重的涉嫌构成犯罪。  (2)如果他的行为较轻、没有造成较大损失或后果:属于违反《保险法》的行为 ,应承担行政责任 ,即:由保监构责令改正、并根据情况给予罚款、或吊销业务证。  (3)如果后果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公安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保险代理人的身份 ,可能构成的罪名是保险诈骗罪、诈骗罪(有人认为是合同诈骗罪)  相关依据是:  (1)《保险法》第一百四十条:“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经纪人在其业务中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吊销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经纪业务许可证。”  (2)《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 ,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 ,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 ,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 ,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 ,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 ,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 ,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3)《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保险销售误导行为的法律后果具体是什么?

4. 保险销售误导行为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本指引所称欺骗,是指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对有关保险产品的真实情况进行虚假陈述。本指引所称销售误导,是指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通过欺骗、隐瞒或者诱导等方式,对有关保险产品的情况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说明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5. 保险销售误导行为的法律后果

本指引所称欺骗,是指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对有关保险产品的真实情况进行虚假陈述。本指引所称销售误导,是指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通过欺骗、隐瞒或者诱导等方式,对有关保险产品的情况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说明的行为。
一、食品虚假宣传的赔偿标准
(一)虚假宣传赔偿依据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以及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二)三倍赔偿标准
“三倍赔偿”是于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法中的内容,该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假设你的购物行为发生于2014年3月15日以后,就可以获得价款三倍的赔偿,因三倍不足500元,你能获得500元的赔偿。
(三)十倍赔偿标准
“十倍赔偿”是针对食品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有毒有害食品直接危害消费者的健康,所以对经营者的惩罚力度更大。显然,你的行为不受该法调整。
二、虚假宣传算欺诈吗
属于。虚假宣传本身就是属于欺诈的行为,虚假宣传的目的是误导、欺骗消费者,从而获得不正当的利益。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保险销售误导行为的法律后果

6. 保险误导违反什么法律

法律分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因销售误导违法行为,对公司应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处理销售误导违法行为,应当特别重视对公司的处罚。因为这一违法行为具有分散性、多样性、流动性、多发性等特点,只有加大公司的管控责任,才能有效减少这一违法行为。因此,对这种违法行为,原则上应当视为公司行为,处罚公司。只有公司证明其事前严格履行了管控责任,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事后公司又依据公司规定进行了处理,个别情况才可以考虑不处罚公司。
法律依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的通知》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欺骗,是指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违反《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对有关保险产品的真实情况进行虚假陈述。本指引所称隐瞒,是指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违反《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对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不予告知或者予以掩盖。

7. 保险法销售误导处罚

因销售误导违法行为,对公司应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处理销售误导违法行为,应当特别重视对公司的处罚。因为这一违法行为具有分散性、多样性、流动性、多发性等特点,只有加大公司的管控责任,才能有效减少这一违法行为。因此,对这种违法行为,原则上应当视为公司行为,处罚公司。只有公司证明其事前严格履行了管控责任,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事后公司又依据公司规定进行了处理,个别情况才可以考虑不处罚公司。法律依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欺骗,是指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违反《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对有关保险产品的真实情况进行虚假陈述。本指引所称隐瞒,是指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违反《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对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不予告知或者予以掩盖。

保险法销售误导处罚

8. 保险误导违反什么法律?

法律分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因销售误导违法行为,对公司应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处理销售误导违法行为,应当特别重视对公司的处罚。因为这一违法行为具有分散性、多样性、流动性、多发性等特点,只有加大公司的管控责任,才能有效减少这一违法行为。因此,对这种违法行为,原则上应当视为公司行为,处罚公司。只有公司证明其事前严格履行了管控责任,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事后公司又依据公司规定进行了处理,个别情况才可以考虑不处罚公司。

法律依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欺骗,是指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违反《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对有关保险产品的真实情况进行虚假陈述。本指引所称隐瞒,是指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违反《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对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不予告知或者予以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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